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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區宜採賣地招標並行

市場訊息更清晰更透明

2021年 12月 06日

某天在公司經過會議室,見到另一部門正在舉行一場代表土地審裁處引用《士地(爲重新發展而強制售賣)條例》拍賣一幅土瓜環舊樓地段。當時忽然之間有點懐緬過去用拍賣形式售賣政府土地。

一般買賣樓房地產,主要有三種較常用的方法,包括直接洽談、招標及拍賣。不同售賣方法,可以用在不同情況。

政府賣官地需要透明度以顯示其公平性,用招標及拍賣是較有效的方法。但政府自2011年中最後一次拍賣之後,就全部改用招標方式賣地。

筆者以前都試過以招標形式買銀主盤物業,即使天天都對著大量數據資料,但是填上銀碼前也會有少少忐忑,出價低又未必買到,買到手又怕買貴。放大來看,發展商計數的專家也會面對相似心情。兩三年前,在地政總署未有公報所有投標金額時,公眾只可以得知中標金額,現行公報制度則可有助日後參考。

截標前有些行家也會提供初步地價預測,然而,不時也有些中標價錢遠高於這些預測。當然,每個發展商會因應其公司的土地儲備及策略方向調整其入標價,最高也未必一定是貴。

假若賣地是改用拍賣的話,發展商們就會親身觀察同行出價及自身的預算去投地。筆者仍記得,當年除了油站或特殊物業用投標外,大部分賣地都是以拍賣型式出售,在文化中心,遇到很多地產界行家、報界、分折員等等,聚首一堂,觀看既公開又熱閙的賣地過程。

更重要的是,拍賣能為市場提供最即時、最具透明度的樓市訊息,拍賣會的競投氣氛、作價、競投者人數無論是對發展商、地產代理、甚至小業主或買家都能帶來市場指標作用。政府其實有需要考慮再度以拍賣及招標雙軌形式出售地皮。

未來十年,北部都會區將成香港土地供應的主要來源,佔地達3萬公頃,數量大,每幅地皮的差異相對不大,若地皮在當區已有一些參考成交作指標,政府可以考慮以拍賣形式出售地皮,讓賣地過程更高透明度,加上賣地過程極具畫面,讓市場更即時、更清晰掌握發展商的取態,了解該區未來的樓價走勢。

至於中環新海濱3號用地一類供應罕有又涉及設計元素的地皮,或豪宅地皮,政府可以保留招標形式。若地皮沒有獨特性,則可以拍賣形式出售。

文章原於2021年12月6日刊登於《經濟日報》。

謝偉鴻 Cliff Tse,仲量聯行估價諮詢部資深董事
謝偉鴻 Cliff Tse
仲量聯行估價諮詢部資深董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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